为强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强化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紧盯驻在单位工作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梳理剖析潜在风险,逐条制定防控措施,不断筑牢廉政防线,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防线。
细化防范措施,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各驻在单位党组(支部)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实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坚决杜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几年排查一次或排查一次顶几年、照搬照抄脱离实际、执行与制度两张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出现。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人社局认真查找了风险点、准确评定等级,制定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2条、个人岗位防控措施措施21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6个。
开展全面自查,健全防控机制。各驻在单位迅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工作,围绕廉政风险清单是否准确、制度机制是否完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紧密结合职责权限变更,及时调整更新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自查过程中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注重健全长效机制,注重风险防控成果运用,建立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各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评估,全面梳理风险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自我查找、同事相互查找、领导点评查找”相结合的方式,立足股室和个人岗位工作职责,查找内部机构风险点和个人岗位风险点。
加强日常监督,推进措施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把驻在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充分发挥“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作用,开展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线上监督,形成“线上+线下”的常态化监督模式,建立《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排查工作不及时、防控手段不完善、防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严肃查处落实防控措施不实不力,糊弄应付、走形式摆过场等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真正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紧抓实,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把权力放于监督之中,把腐败杜绝在监督之中。(驻财政纪检监察组)